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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是19种海豹科动物的总称,其中斑海豹体型最小,平均体重仅90千克,而象海豹体型最大,可重达3吨以上。海豹主要以鱼类、乌贼、水母和甲壳类动物为食。
竖琴海豹
冠海豹
开普软毛海豹
开普软毛海豹主要分布在安哥拉至南非一带海域,可下潜200米、潜水7分钟。幼崽出生5个月以上才能游泳,再过2个月便自己觅食。该海豹品种已列入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意味着目前虽未濒临灭绝,但若缺乏合理的贸易管制,可能面临灭绝的危险。
史实与现况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白色的海豹幼崽在冰原上被棍棒袭击和剥皮的血腥画面通过电视和报刊传遍全球,加拿大商业海豹捕杀活动成为首个激起国际公愤的动物福利问题。目前这种商业海豹捕杀仍存在于加拿大、纳米比亚和格陵兰岛。
加拿大:规定捕杀配额为每年40万只(98%被猎杀的海豹只有3周到3个月大不等)。
纳米比亚:商业捕杀配额为8.5万只(近年来并未捕杀至配额总量,2014年实报捕杀量为2.6万只幼崽)。
格陵兰岛十多年来平均每年捕杀8万只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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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虐待
尽管捕杀规定已有小幅改动,兽医和动物福利组织仍对商业海豹捕杀的现状忧心忡忡。最新海豹捕杀的影像证据显示(参见荷兰保护毛皮动物组织的视频),活生生的幼崽脸部被钉在锋利的铁钩上,还有一些海豹尚有生息就被开膛破肚。捕杀业竞争激烈、追求利润最大化,意味着人道猎杀海豹在商业化的大背景下难以持续推行。海豹制品进口禁令年表
1972 美国通过了《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案》,禁止进口海豹制品;1983 欧洲禁止进口白袍琴海豹和蓝背冠海豹制品;
1987 加拿大政府禁止在加拿大海域捕杀竖琴海豹(包括白袍琴海豹)幼崽和冠海豹(包括蓝背冠海豹)幼崽;
2006 墨西哥和克罗地亚禁止海豹制品的进出口;
2007 比利时、荷兰、意大利、德国和奥地利执行(或推动实现)有关禁令;
2009 欧盟禁止所有海豹制品的进口(因纽特人的产品除外);
2009 俄罗斯禁止猎杀不足12个月的竖琴海豹;
2011 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关税联盟禁止竖琴海豹皮毛进出口;
2011 中国人大讨论了两项相关进口禁令提案;
2012 台湾禁止海豹制品;
2014 瑞士声明有意禁止海豹制品;
2014 世界贸易组织裁定欧盟的海豹制品禁令符合国际法;
2015 中国的动物保护团体呼吁禁止海豹制品。
尽管海豹捕杀业将亚洲市场视为可能的救星,中国和加拿大于2011年制定了一项协议,允许加拿大的食用海豹产品出口中国,但该协议并未获得批准。此外,有报道称中国考虑禁止海豹制品。
共35个国家出于海豹捕杀涉及的动物虐待、环境问题和/或道德原因,禁止进口和/或销售海豹制品。加拿大的海豹制品出口去年已大幅下降,但仍有相当数量的海豹皮毛进入中国。不应让加拿大这些沾满鲜血的产品大量涌入中国市场。中国倘若决定禁止海豹制品,加拿大商业海豹捕杀将真正踏上末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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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进一步了解不同的海豹捕杀活动、动物福利水平低下问题和制品贸易现状?我们的荷兰合作伙伴——保护毛皮动物组织提供了资讯丰富的网站,详情访问www.stopdeknuppels.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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